您的当前位置:首页 > 正文

关于广泛开展“携手行动”志愿服务活动的通知

分类:首页>>活动浏览量:1217编辑时间:2016-10-24

湘经信中小服务〔2016〕533号

 

各市州文明办、志工办、经信局、人社局,省直工委文明办、省委教育工委文明办、省国资委文明办: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精准扶贫”的有关指示精神,进一步推动我省小微企业转型升级、发展壮大,为湖南经济社会建设夯实基础,湖南省文明办、湖南省志工办、湖南省经信委、湖南省人社厅联合开展“携手行动——湖南省企业家志愿者助力小微企业”公益活动(以下简称“携手行动”)。

  一、组织机构

  1、指导单位:湖南省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湖南省学雷锋志愿服务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湖南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主办单位:湖南省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湖南省人力资源服务中心

  湖南志愿服务组织联合会

  “携手行动”办公室设湖南省中小企业服务中心,负责活动的日常工作。

  二、工作目标

  为小微企业办实事、做实绩、求实效,打造湖南特色的志愿服务智力帮扶品牌,力争实现被帮扶小微企业利税提升20%以上,整体新增就业人数30%以上。

  1、连续三年滚动开展“百名百家”活动。征集成功企业的业主、高管、高校科研院所专家为志愿者导师,对口需要升级改造的小微企业,广泛开展理论阐述、市场分析、释疑解惑、技术扶持、资金帮扶、渠道引领等志愿服务活动。三年内,力争参与志愿者导师达到500人,帮扶企业达到1000家。

  2、组织年度对接会。通过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报名,由办公室遴选导师,举办小微企业与导师帮扶结对专场对接会。

  3、开展专家门诊。每年举办“携手行动”的志愿者导师座谈、门诊、巡诊等面对面帮扶活动20场次。

  4、探索“互联网+”模式。开展淘宝微店产品推广活动,为小微企业提供市场渠道。

  5、加强宣传。在媒体、门户网站开展“携手行动”专题宣传,扩大影响面。

  6、编制年度报告。根据“携手行动”年度帮扶行动开展取得的成果,编制志愿者帮扶小微企业发展年度报告。

  7、表彰奖励。依据相关规定,对成绩突出的“携手行动”志愿者导师进行表彰奖励。

  三、工作要求

  1、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积极配合“携手行动”办公室在本区域内开展小微企业帮扶工作,并充分借助媒体、网站、会议、调研等方式向当地小微企业广泛宣传“携手行动”。

  2、倡导全省成功企业、专业市场研究机构、高校相关研究机构积极参与“携手行动”,鼓励成功企业家、企业高管、市场营销专家、技术专家积极报名成为志愿者导师,指导帮助小微企业转型升级、发展壮大。

  3、省级以上文明单位(含省级标兵单位、全国文明单位)中的企业,应积极参加“携手行动”,派出专家、高管,采取“结对帮扶”“对口支持”等形式,对报名参加“携手行动”的小微企业开展帮扶活动。

 

 湖南省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湖南省学雷锋志愿服务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湖南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6年9月27日

  




附件:
关于广泛开展“携手行动”志愿服务活动的通知

信息来源:湘潭县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

编辑:管理员

评论
已有 0 条评论

最新公告

热点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