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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涉企政策>>扶持政策】--最新创业政策集锦(2020年版)

    2020年全国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活动周今天正式启动,李克强总理出席活动并发表重要讲话。他说,今年在疫情和世界经济衰退冲击下,我国经济能够稳住基本盘、较快实现恢复性增长,上亿市场主体的强大韧性发挥了基础支撑作用。近几个月来,新增市场主体、初创企业大幅增长,有力支撑了就业,其中双创发挥了重要作用。双创培育了接续有力的新动能,中小微企业蓬勃发展,很多大企业通过双创汇聚各方资源加速升级。双创以鼎新推动革故,促进了“放管服”等改革,成为提升创新效率和能力的重要抓手。他强调,创业创新是国家赢得未来的基础和关键。要尽心支持每一次创业,悉心呵护每一个创新。要创业?一起了解下今年都有哪些最新政策。@高校毕业生对创业毕业生普遍提供创办企业、经营管理等培训,增设信息技术、现代农业等领域课程。 推荐适合发挥毕业生专长的创业项目,提供咨询辅导、跟踪扶持、成果转化等“一条龙”服务。 优先安排经营场所,政府投资开发的各类创业载体安排一定比例场地,免费向毕业生提供,充分利用闲置资源提供低成本场地支持。 加强创业资金保障,落实创业担保贷款、创业补贴等政策。 高校毕业生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所需资金从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中列支。@农民工对符合条件的返乡入乡创业农民工,按规定给予税费减免、创业补贴、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等创业扶持政策,对其中首次创业且正常经营1年以上的,按规定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的可先行申领补贴资金的50%。政府投资开发的孵化基地等创业载体可安排一定比例的场地,免费向返乡入乡创业农民工提供,支持高质量建设一批返乡入乡创业园(基地)、集聚区,吸引农民工等就地就近创业就业。面向失业农民工开展定向定岗培训、急需紧缺职业专项培训,面向返乡农民工就近开展职业转换培训和创业培训。农民工可按规定在培训地申领职业培训补贴、培训期间生活费补贴和职业技能鉴定补贴等。对返乡入乡创业企业招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登记失业人员,符合条件的,按规定落实税收优惠等政策。对入驻返乡入乡创业示范基地等场所或租用各类园区标准化厂房生产的返乡入乡创业企业,各地可对厂房租金、卫生费、管理费等给予一定额度减免。推动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农村信用社业务逐步回归本源,县域吸收的存款优先用于返乡入乡创业。支持相关银行对暂时存在流动资金贷款偿还困难且符合相关条件的返乡入乡创业企业给予展期。进一步放开城镇落户条件,对符合条件的各类返乡入乡创业人员及其共同生活的配偶、子女和父母全面放开落户限制。增加优质教育、住房等供给,解决返乡入乡创业人员子女入学、居住等实际问题。加强创业服务能力建设,组织协调企业家、科技人员、创业成功人士等成立创业服务专家团队和农村创新创业导师队伍,为返乡入乡创业农民工提供政策咨询、开业指导等专业服务。加大农民工就业创业政策落实力度,优化申领流程,精简证明材料,确保政策便捷惠及享受对象。@登记失业人员 小微企业当年新招用登记失业人员等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数达到在职职工人数15%(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8%),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且无拖欠职工工资、欠缴社会保险费等严重违法违规信用记录的,可申请创业担保贷款,贷款额度不超过300万元,贷款期限不超过2年。还款积极、带动就业能力强、创业项目好的小微企业,还可继续享受创业担保贷款贴息,累计次数不得超过3次。登记失业人员自主创业(个体经营),可享受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税费减免、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免政策。登记失业人员自主创业或合伙创业,除助学贷款、扶贫贷款、住房贷款、购车贷款、5万元以下小额消费贷款(含信用卡消费)以外,本人及其配偶没有其他贷款的,可申请创业担保贷款。贷款额度不超过20万元,贷款期限不超过3年。合伙创业的,可根据合伙创业人数适当提高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符合条件个人贷款总额度的10%。还款积极、带动就业能力强、创业项目好的借款个人,还可继续享受创业担保贷款贴息,但累计次数不得超过3次。@所有人支持微商电商、网络直播等多样化的自主就业、分时就业。鼓励发展基于知识传播、经验分享的创新平台。通过网络平台开展经营活动的经营者,可使用网络经营场所登记个体工商户。引导互联网平台企业降低个体经营者使用互联网平台交易涉及的服务费,吸引更多个体经营者线上经营创业。鼓励“副业创新”。着力激发各类主体的创新动力和创造活力,打造兼职就业、副业创业等多种形式蓬勃发展格局。支持线上多样化社交、短视频平台有序发展,鼓励微创新、微应用、微产品、微电影等万众创新。引导“宅经济”合理发展,促进线上直播等服务新方式规范健康发展。李克强出席全国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活动周启动仪式

    信息来源:湘潭县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    编辑:管理员    日期:2020-10-22    浏览量:312
  • 【涉企政策>>相关政策】--湖南省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政策库

      省政府  《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促进企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湖南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防疫物资保障组办公室  《全力保障防疫物资生产供应十条措施》    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关于全力支持和组织推动中小企业复工复产的措施》  《关于充分发挥工业互联网和云计算支撑作用帮助中小企业复工复产共渡难关的通知》  湖南省财政厅  支持疫情防控税费政策“21条”  关于印发湖南省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资产保障相关管理工作的通知  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促进企业复工复产有关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  湖南省文化和旅游厅 湖南省财政厅  关于印发《支持文化和旅游业战疫情促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中共湖南省委宣传部 湖南省财政厅  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促进文化产业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关于切实做好防疫物资生产和重点流通型企业用工服务的通知》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湖南省财政厅  关于印发《稳企稳岗稳就业十条措施》的通知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湖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湖南省统计局  关于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的实施意见  湖南省生态环境厅  《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有关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工作的通知》  部署全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固体(危险)废物审批工作  《关于切实做好疫情防控期企事业单位复工复产环境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时期省厅受理的建设项目环评技术评估应急服务保障建议的通告》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关于切实做好全省房屋市政工程复(开)工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湖南省交通运输厅  《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交通建设重点工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工作的通知》  湖南省农业农村厅、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关于印发《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支持当前农业农村发展的政策措施》的通知  湖南省商务厅  《关于积极做好商贸企业复工营业有关工作的通知》  《关于组织电商企业开展生活必需品配送到家(小区)服务的通知》  湖南省文化和旅游厅  关于印发《湖南省A级旅游景区疫情防控期间有序开放工作指南》和《湖南省公共文旅服务场所疫情防控期间有序开放工作指南》的通知  中国人民银行长沙中心支行  《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金融服务的通知》  湖南出台八项措施 进一步强化金融支持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复产  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  《助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支持企业恢复生产十条措施的通知》  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应对疫情服务支持市场主体发展的通知》  湖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湖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  湖南农信系统出台金融服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20条措施    长沙  长沙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指挥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企业复工复产新形势下疫情防控有关工作的通知》  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中小企业共渡难关的若干意见》  衡阳  《衡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应对疫情支持实体经济稳健发展的政策意见》  株洲  株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支持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的通知  株洲市温暖企业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温暖企业共克时艰全力支持企业 复工复产的十条措施》  湘潭  湘潭市人民政府《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中小企业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  关于把握金融政策机遇支持企业发展和重点项目建设的通知  湘潭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支持企业复工复产提供免费帮代办服务的通告  湘潭十五条举措支持我市农业新型经营主体春耕备耕、发展产业  邵阳  邵阳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支持和推动企业复工复产的具体措施》的通知  岳阳  岳阳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中小企业平稳健康发展的十五条措施  常德  常德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中小微企业稳定发展的十条政策措施  常德市司法局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中小微企业稳定发展的法律服务实施细则  张家界  张家界市防控指挥部发布14号令!积极组织推进企业复工复产  益阳  中共益阳市委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切实加强疫情科学防控有序做好企业复工复产有关事项的通知》  郴州  郴州市中小企业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关于进一步加强郴州市民营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实施意见》(郴银发〔2019〕4号)(未编法制号)  《关于支持民营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郴发〔2018〕17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郴州市民营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实施意见》(郴银发〔2019〕4号)  《郴州出口加工区(郴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进一步促进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郴加发〔2016〕2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郴州市民营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实施意见》(郴银发〔2019〕4号)  郴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郴州市市级创业担保贷款财政贴息配套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永州  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疫情支持中小企业共渡难关的实施意见》  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疫情防控期间重点企业复工复产用工保障若干措施》的通知  怀化  怀化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怀化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中小企业复工复产帮扶的十七条措施》的通知  娄底  《娄底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响应期间支持中小企业渡难关财税政策指引》  《娄底市有效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支持中小企业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  湘西  湘西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中小企业复工复产的若干政策意见》

    信息来源:湘潭县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    编辑:管理员    日期:2020-03-13    浏览量:375
  • 各市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为切实加强工业企业复工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阻断疫情传播,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更好保障职工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省委、省政府疫情防控工作部署,现就指导复工工业企业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切实落实企业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各企业要主动扛起疫情防控“第一道防线”责任,落实法人代表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各级工信部门和各企业领导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坚守岗位、靠前指挥,深入企业疫情防控和生产经营一线,及时协调指导,及时采取行动,及时解决问题。要做好联防联控,建立企业疫情领导干部包保机制,强化车间、班组等基层单位网格化管理,构筑群防群治严密防线。    二、严格执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延迟我省企业复工和学校开学的通知》规定。全省行政区域内各类工业企业复工时间不早于2月9日24时。涉及疫情防控物资保障生产、保障居民日常生活生产企业和其他涉及重要国计民生及特殊情况急需复工的相关企业除外。用人企业应当依法保障员工合法权益。    三、提前制定复工方案,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各企业要建立疫情防控工作专班,统筹规划及实施疫情防控工作。要密切关注疫情发展,提前对复工疫情防控作出科学研判,合理安排生产生活。要进一步落实企业疫情防控工作预案,全面部署安排,实化细化各项防护措施,层层落实工作责任,把各项防控措施贯通起来、联动起来,切实做到思想、工作、措施“三到位”,切实增强自身防控能力。对防控措施不落实、存在疫情防控隐患的企业,坚决不予复工。    四、有序组织员工返程。目前人在湖北的湖南企业员工参照湖北省规定同样延长假期,暂不返湘,以利于疫情防控。对确因工作需要近期返湘的其他人员,各企业要加强检疫查验和健康防护,及时报告相关信息。对来自或去过疫情重点地区的人员,一律严格落实医学观察、隔离等措施,做到全覆盖。各企业要对所有员工疫情防控期间离厂动向和健康状况摸排登记,把联防联控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五、做好公共场所和工作场所预防性卫生防护。要按照《公共场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卫生防护指南》要求,落实清洁与消毒、通风换气、洗手设施、垃圾处理、设立应急区域和健康宣教等措施,加强工作人员、流动人员等个人防护。各企业复工前应对公共场所和工作场所进行一次全面消毒,复工后对员工有可能进入的空间场所、有可能接触的公共设施进行全面管控、例行消毒,并安排专人开展专项检查。要加强对来访人员健康监测和登记等工作。    六、暂停集聚性活动,降低交叉感染风险。各企业暂停召开员工大会、开展集中培训等人员集聚活动。确属必须召开的会议和商务洽谈,参加人员应做好个人防护,控制会议或洽谈时间,做好场所开窗通风。会议或洽谈结束后,场地、用具须进行消毒。如企业设有食堂或餐厅,操作间保持清洁干燥,严禁生、熟食用品混用,做好营养配餐。要采取分餐措施,提供打包盒饭,避免面对面就餐、集中用餐。各级工信部门要依托互联网和全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为企业提供线上服务。    七、加强职工健康监测。要全面掌握员工身体健康状况。复工后安排专人负责每日员工体温测量和在岗状况调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并建立员工健康情况每日台账。做好本企业员工科学防护工作,提供卫生用品和隔离观察场所,把各项防控和服务保障措施落实落细。要完善防护措施、解决实际困难、解除后顾之忧,保持职工队伍稳定。    八、认真做好宣传思想工作。发挥宣传思想工作优势,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舆论引导,用好自有媒体以及“两微一端”等新媒体,主动发声,教育引导职工群众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及时通报疫情,及时帮助解答疫情防控各类问题,汇聚众志成城、全力以赴、共克时艰的强大正能量,为科学有序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营造良好氛围。    九、加强与当地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的沟通联系。要落实属地责任,按照当地党委政府统一部署安排,全面做好联防联控。做好应急值守,加强调度安排,确保防控工作有力有序开展。要进一步完善沟通联系机制,严格执行报告制度,密切关注疫情信息,对可能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制定相应预案,增强工作预见性、针对性和协同性。    全省各级工信部门和工业企业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党中央统一决策部署,在省委、省政府坚强领导下,坚定必胜信心,始终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把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作为当前头等大事来抓,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作出新的贡献。                                    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0年2月2日

    信息来源:湘潭县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    编辑:管理员    日期:2020-02-24    浏览量:257
  • 各市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重要指示精神,组织全省广大中小企业继续为实现今年目标任务而努力,在做好防控工作的前提下,全力支持和组织推动中小企业复工复产,现提出如下措施:    一、迅速组织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对中小企业影响调查。调查采取在线填写问卷方式,深入了解疫情对企业生产经营的影响、企业目前面临的主要困难、希望政府出台的政策措施等情况,为各级党委政府决策提供支撑、当好参谋,帮助中小企业度过难关。要发挥省中小微企业诉求意见办理机制作用,对企业反映突出的堵点、难点问题,加大交办力度,推动问题解决,增强企业获得感。      二、全力做好防疫物资生产企业协调服务。支持省重点联系企业满负荷生产和扩产扩能,优化关键物资生产能力布局。实施疫情防控期间省重点联系企业派驻制度,落实税费减免和补助政策,对技术改造和流动资金贷款给予利率优惠和贴息,支持有条件的企业转产防疫物资,协调建立防疫物资生产许可审批和物流运输“绿色通道”。      三、加大企业复产用工保障力度。指导复工企业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确保生产生活平稳有序。因受疫情影响部分复工和停工待料的企业,应当依法保障员工合法权益,保持职工队伍稳定。要利用互联网和全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提供线上用工服务,积极帮助企业解决招工难问题。指导协调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和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坚持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用好用足援企稳岗政策。允许企业实施灵活用工政策,综合调剂使用年休假。企业因受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的,可以通过与职工协商一致采取调整薪酬、轮岗轮休、缩短工时、待岗等方式稳定工作岗位,尽量不裁员或者少裁员。      四、加大融资服务力度。支持金融机构加大对中小微企业的信贷支持,提高中小微企业无还本续贷占比、信用贷款占比,增加制造业中小微企业中长期贷款投放,确保2020年普惠小微贷款增速不低于全省各类贷款平均增速。对受疫情影响较大,有发展前景但暂时还款困难的中小微企业,不盲目抽贷、断贷、压贷,允许其适当延期还款。抓紧发布2020年度全省制造业产融合作“白名单”企业,推动融资促进方案落地。深入开展中小企业应收账款融资行动,落实小微企业融资担保降费奖补政策。鼓励省内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积极发挥增信作用,协同合作银行机构对受疫情影响暂时困难的中小微企业,在一定时期内采取续保续贷措施,并减收或免收融资担保费和再担保费。加快全省统一的中小企业融资服务平台建设,抓紧建成省中小企业续贷受理中心。     五、大力培育小巨人企业。落实《湖南省推进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的若干政策措施》,持续推进“个转企”,实现2020年全省新增企业数量增速10%左右。大力培育小巨人企业,制定促进“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措施,引导小巨人企业参与构建工业新兴优势产业链和工业“四基”建设,年内新增小巨人企业240家以上,到2020年底全省小巨人企业总数达到1000家以上。     六、推动中小企业创新发展。实施省级工业互联网平台建设计划,组织开展特色产业集群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示范,推广共享制造等新模式新业态。实施中小企业“上云上平台”行动计划,年内全省新增10万户中小企业“上云”,新增5000户中小企业接入省级及以上工业互联网平台。深入推进中小企业创新创业,抓好省级中小微企业双创基地建设运营,开展第三届“创客中国”湖南省中小微企业创新创业大赛。组织1000家中小企业管理创新对标,培育一批管理创新标杆企业。    七、切实减轻中小企业负担。中小企业捐赠用于疫情防控的现金和实物,协调落实所得税优惠等政策。积极协调因受疫情影响的中小企业,依法办理延期申报和延期缴纳税款、延迟缴纳社保。鼓励各级产业园区、中小微企业创新创业基地和其他业主减免疫情防控期间中小企业房租。扎实推进清理拖欠中小企业账款工作,确保完成全年清欠目标任务。抓紧启动2020年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等申报工作,尽早安排下达。    八、依托全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开展线上服务。大力推广基于互联网面向中小企业的平台服务,积极推行远程办公、在家线上办公、线上跨地域远程协作。加强全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建设,加快完善96871呼叫系统和视频调度系统, 2020年底前完成全省100家县市区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窗口平台建设任务。进一步完善全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体系,坚持线上线下相结合,实现供需精准对接。开展“万企融网闯国际”跨境电商人才培训,组织“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走出去”交流活动。各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中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中小微企业核心服务机构要主动担当,积极作为,为中小企业复工复产提供有价值的服务。    九、加强中小企业经济运行监测协调。要密切监测中小企业经济运行状况,聚焦疫情对经济运行带来的冲击和影响,围绕做好“六稳”工作,做好应对各种复杂困难局面的准备。做好防控物资保障、煤电油气等生产要素供应,确保人员车辆正常通行。在做好防控工作的前提下,统筹抓好中小企业生产经营。要积极为中小企业提供法律援助,对于企业受疫情影响造成的合同履行、劳资关系等纠纷,开展法务服务。要做好宣传舆论工作,引导中小企业增强信心、坚定信心。      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0年2月4日

    信息来源:湘潭县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    编辑:管理员    日期:2020-02-24    浏览量:302
  • 各市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各有关产业园区: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打赢疫情防控的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重要指示精神,在全力以赴抓好疫情防控同时,统筹做好“六稳”工作,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帮助中小企业复工复产共渡难关有关工作的通知》(工信明电〔2020〕14号)要求,充分发挥工业互联网和云计算支撑作用,帮助中小企业复工复产共渡难关,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力推广疫情防控平台服务。鼓励应用成熟的防疫智能管理平台,利用手机等终端进行员工健康在线填报。鼓励园区和有条件的企业建立红外成像体温筛查系统,通过人工智能技术识别异常个体体温、实现疫情防控筛查。     二、提倡企业内部线上远程办公。    鼓励企业利用现有成熟网上办公平台,开展员工考勤、任务管理、审批管理、成果确认、视频会商办等事务的线上办公,开展员工在线沟通、在线项目任务协同、在线文档协同、在线视频会议、在线绩效管理、在线健康管理、在线业务流等线上办公工作模式。     三、加快部署协同制造平台。    鼓励制造企业在云平台部署研发设计、生产制造、采购销售、运维服务等信息系统,提升快捷化、服务化、智能化水平。鼓励服务企业在云平台部署数据处理、程序开发、金融交易、客户关系、物流仓储等业务平台,提升客户服务体验、优化交易流程。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利用自身网络业务系统,实行线上业务协同,帮助提供线下服务的企业创新商业模式,拓展线上服务。支持产业集群内中小企业以网络化协作弥补单个企业资源和能力不足,通过协同制造平台整合分散的制造能力,实现技术、产能与订单共享。    四、推广应用工业互联网平台。    引导大企业及专业服务机构面向中小企业推出云制造平台和云服务平台,发展适合中小企业智能制造需求的产品、解决方案和工具包。推动中小企业业务系统云化部署,对接工业互联网平台。引导有基础、有条件的中小企业加快生产线智能化改造,推动低成本、模块化的智能制造设备和系统部署应用,支持中小企业提升敏捷制造和精益生产能力。鼓励中小企业基于工业互联网平台开展设备远程管控、能耗管理、物料调度、作业排成、质量管控、远程运维、产品服务、工况监测等,实现生产作业的远程监测与调度和产品的远程监测服务。    五、拓展线上要素保障服务。    推广网络招聘,推进线上供求匹配对接和远程招聘,加强企业复产用工供需对接。推广基于多维度大数据分析的新型征信模式,解决银企信息不对称问题,提高优质中小企业的信用评分和贷款可得性。积极推动运用供应链金融充分发挥互联网金融便利快捷的优势,尽快开发疫情期间适合中小微企业的融资产品,满足中小企业需要。发挥各地中小企业融资服务平台作用,积极开展线上政银企对接。     六、鼓励免费开放云服务资源。    鼓励有条件的工业互联网和云服务提供商在疫情期间提供免费服务,积极帮助中小企业运用云服务资源做好复工复产。充分发挥全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和各级服务机构作用,为中小企业提供优质高效的线上公益服务。要通过开设专栏等形式及时梳理各项惠企支持政策,开展中小企业疫情防控支持政策咨询解读等专项服务。加强线上公益培训,给中小企业送政策、送技术、送管理,为企业恢复正常生产经营做好支撑服务。对免费开放云服务资源成效明显的企业,在申报有关专项时优先给予支持。    七、进一步加强统筹协调。    省工信厅将结合省级工业互联网平台建设计划、特色产业集群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示范、中小企业“上云上平台”行动等工作,加强疫情期间各类云服务产品供需对接,做好优秀云服务应用案例的宣传推广。承担重点推广任务的工业互联网和云服务提供商要做好培训指导,强化服务、快速响应。对帮助企业复工复产过程中涌现出的特色实践案例,要及时宣传推广。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各园区要充分发挥组织动员优势,引导更多企业积极运用工业互联网和云服务开展复工复产,切实保障经济平稳运行。      盛鹏0731-88955419 联系人:中小企业发展促进处        张猛0731-88955549 人工智能与数字产业处               附件:    工业互联网和云服务第一批推广服务内容     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0年2月11日

    信息来源:湘潭县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    编辑:管理员    日期:2020-02-24    浏览量:366
  • 信息来源:湘潭县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    编辑:管理员    日期:2019-09-30    浏览量:617
  •  湘科函〔2019〕45号各市州、县市区科技局,国家高新区管委会,各市州、省直管县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各市州税务局:  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以下简称《认定办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以下简称《工作指引》)的规定,为认真组织开展好我省2019年高新技术企业(以下简称“高企”)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受理时间  高企认定实施常年申报,2019年高企认定评审分三批次进行,第一批认定评审时间为5月16日,第二批为7月16日,第三批为9月16日。  二、认定条件  申报企业需同时满足《认定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八项条件和《工作指引》相关规定的要求,详见附件《湖南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须知》。  三、认定程序  (一)注册登记  企业对照《认定办法》《工作指引》进行自我评价,认为符合高企认定条件的登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网址:www.innocom.gov.cn)注册,按要求和提示填写申报材料和《企业注册登记表》。湖南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省认定办)核对企业注册信息,在网络系统上确认激活后,企业可以开展后续申报工作。  (二)系统申报  申报企业根据《认定办法》《工作指引》规定,登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按要求填写《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通过网络系统提交所有认定申报材料。企业应利用8M的附件上传申报材料,重点上传知识产权证明文件、财务报表、专项报告等主要证明文件。  (三)核实初审  各县市区科技局负责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初步核实并填写《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初步核实意见表》后,提交辖区市州科技局、国家高新区管委会初审推荐。各市州科技局、国家高新区管委会在认定评审时间节点前完成初审推荐,并将推荐企业纸质申报材料、《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初步核实意见表》、公函及名单统一报送省认定办受理。长沙地区可由县市区科技局直接报送企业申报材料。  (四)认定评审  2019年高企认定评审工作分三批次进行。省认定机构对各市州科技局、国家高新区管委会推荐企业进行受理,组织专家认定评审、技术和财务核查,将审核认定评审结果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公示10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报全国高企认定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四、其他要求  1.各级科技局和国家高新区管委会要高度重视,切实做好高企申报材料核实和初审推荐工作,按照2019年高企认定评审工作的时间节点和要求认真组织好辖区内高企认定申报工作。  2.各级科技、财政、税务部门要加强协商合作,面向拟申报认定企业,分层、分类组织开展高企认定政策和专业技术宣讲培训,扎实做好相关政策解读、咨询答疑等申报指导工作。  五、联系方式  (一)省高企认定办公室  省科技厅高新处 王 红  0731-88988819  省财政厅税政法规处 郑国荣  0731-85165475  省税务局企业所得税处  吴志红  0731-85554851  (二)系统申报及材料报送  咨询电话:0731-88988755、88988006  地址:长沙岳麓大道233号科技大厦11楼1116室  附件:  1.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初步核实意见表  2.湖南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须知  3.湖南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联系名单  湖南省科学技术厅 湖南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  2019年4月1日湘潭县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  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股联系人:陈智  13507327297

    信息来源:湘潭县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    编辑:管理员    日期:2019-04-03    浏览量:977
  • 信息来源:湘潭县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    编辑:管理员    日期:2019-01-21    浏览量:1017
  • 湘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推进金融支持县域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县直有关单位,驻县各金融机构:《推进金融支持县域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已经县政府第十六届二十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湘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2月28日

    信息来源:湘潭县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    编辑:管理员    日期:2018-04-13    浏览量:1329
  • 信息来源:湘潭县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    编辑:管理员    日期:2018-04-11    浏览量: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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